ST恒久: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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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2-30 06:3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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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ST恒久(002808,恒久科技)12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12月2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9年11月,恒久科技完成对闽保信息71.26%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完成业绩承诺,闽保信息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恒久科技披露的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恒久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总经理身份处以400万元罚款,以实控人身份处以600万元罚款,并拟对余荣清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当事人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并拟对林章威采取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当事人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ST恒久股票自2024年12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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