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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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8-08 14:5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防水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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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第2、3、6、8项。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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