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拟公开谴责宏达新材业绩补偿义务方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3-10-17 16: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防水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14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经查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方,存在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第一款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4.1条规定的行为。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所拟对你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公司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该企业最新防水商机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4017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