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将旅游领域符合条件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3-09-29 20:4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防水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43
|
详细说明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既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渠道,支持地方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以及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将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旅游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支持旅游设施建设运营。探索在部分地区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目(景区)特许经营权入市交易、备案登记试点工作。鼓励在依法界定各类景区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依托景区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