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保持对跨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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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2-17 19:2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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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将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适度监管,实现境内证券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和“错位”,强化境内外监管协同,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保持对跨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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